河海大学党委完成第四轮(第二批)巡察工作

发布者:巡察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01-22浏览次数:29

近日,河海大学党委完成第四轮第二批巡察工作。学校党委常委会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第四轮第二批巡察和整改“回头看”情况汇报,同意巡察组和巡回指导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校党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唐洪武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一是要压实整改责任。二级单位党组织要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承担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二是要加强日常监督。要把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监督贯通融合,形成合力。要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三是要提高巡察工作质量。要按照中央和教育部党组的要求,组织专题研究,加强整体设计,健全巡察工作的体制机制,完善规章制度,促进巡察质量整体提升。

校党委常委、副校长、第一巡察组组长董增川,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第二巡察组组长孟新,校党委常委、总会计师、第三巡察组组长张兵,校党委常委、副校长、第四巡察组组长陆国宾分别对大禹学院、农业科学与工程学院、法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进行巡察反馈。各巡察组组长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对整改落实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巡察整改责任;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要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和巡视、审计、主题教育和其他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统筹起来,集成整改、一体整改;三是要聚焦“四个融入”,要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四是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推动学院改革发展。

2020年,学校党委开展第四轮巡察工作,完成5个二级单位党组织巡察任务;派出两批次巡回指导组,对前三轮接受巡察的12个学院党委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和巡察整改“回头看”,取得阶段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