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概况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巡察工作,对学校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1.贯彻中央、教育部党组、江苏省委有关政策要求,落实学校党委的有关决策部署;

2.研究确定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听取巡察工作汇报,组织实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3.研究巡察工作成果运用和处置意见;

4.研究处理巡察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党委巡察哦你工作办公室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为学校党委工作部门,承担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2.负责制定巡察工作规划和工作方案;

3.组织开展巡察工作,规范巡察工作程序;

4.牵头开展巡察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

5.做好巡察队伍建设,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监督和管理;

6.负责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7.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巡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整改落实情况;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25-83772043

联系邮箱: xcban@hhu.edu.cn